總括針對大陸愛奇藝登台引發的這番詢答,至少凸顯了以下三個層次的課題:

社論-平議法律規範與物聯網賽局的競合關係

大陸OTT視頻網站愛奇藝把紅遍兩岸,甚至在韓國也引爆觀賞熱潮的歷史劇「瑯琊榜」等知名影集透過管道在台灣播出,果然引起新科立委的熱議。在14日的教育文化委員會議中,多位委員質詢焦點,鎖定愛奇藝並沒有在台設立分公司,卻公然播放相關影音內容,質疑是否符合台灣的法律規定,進而呼籲文化部要拉高層級,以國安問題看待。

如何亡羊補牢?洪孟啟表示希望通傳會(NCC)在所研擬的數位匯流五法草案中,可以規範這類影視內容OTT產業。而NCC主委石世豪則也坦言,不論是廣電三法,或剛送到行政院審議的匯流五法,其實都沒有任何條文可以約束、管理OTT。兩人並不約而同的指出,有關境外OTT的管理、規範絕非單一事件,而是全球各國都要面對的問題,而目前各國對於影音串流服務的規範其實並不多。



面對立法委員們的輪番質疑,文化部長洪孟啟的答覆並未迴避問題。他指出目前大陸節目內容如要在台灣的無線、衛星電視播出,依法須先送文化部審查,否則不能播出。而愛奇藝在去年9、11月曾兩度申請來台設立公司,但都被文化部回函拒絕。於是愛奇藝改變策略,透過在境外播送、委託經營方式,洪孟啟坦言,面對愛奇藝這種跨國OTT的傳播經營模式,目前我們的法律確有漏洞而無法可管。

其一是不論文化部或NCC,面對跨國OTT的侵門踏戶,顯然都陷入無法可管的窘境。以愛奇藝案為例,文化部充其量只能做到拒絕其來台設立公司的申請。但當業者改採透過境外播送,就形同跑到了租界區享有治外法權。我們的政府,甚至包括大多數的國家,也就只能坐視。從而也就凸顯出依法而治的無奈。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其二是既然法律規範趕不上現實情勢的變化,主管官署至少總應該設法亡羊補牢。就這一點而論,我們不免要質疑:NCC研擬匯流五法已有一段時間,而OTT又不是今年才發生的新事務,何以匯流五法中並未觸及?是行政怠惰還是知道類似OTT這種串流媒體根本無從管起。如屬後者,NCC主委及文化部長回應表示近日行政院將召開跨部會協調,商討有哪些政策工具可以規範這波視頻紅潮,豈非只是呼攏一下立委。反正5月20日以後就與我無關。

其三、從法律規範趕不上情勢變化,到想規範卻力有未逮,其後遺效應不只讓法網出現破洞,讓法律的普遍適用性遭到質疑,進而引發大家競相各顯神通鑽法律漏洞。而更殘酷的是,在這種新的態勢下,如果我們的匯流五法納入法律規範條文,到頭來充其量只能規範台灣自有的OTT業者,對於那些跨國OTT還是難以有效規範,最後我們經過亡羊補牢所建立的新法網,反而約束本土OTT業者的國際競爭力。果真如此,這樣的法治,不只令人覺得反諷,甚至可以算是一場悲劇了!

其實,除了大陸愛奇藝登台案例凸顯無法可管的窘境之外,如果再看看大陸最大的B2C網站京東商城16日高調在台灣公開招商,並吸引眾多台灣知名大品牌商的躍躍欲試,其實京東商城到目前仍處於虧損狀態,但卻仍積極的擴展布局海外市場。如果我們只將之看做又一波電商紅潮來襲,甚至要求政府出面不准各大知名品牌商隨之起舞,但這種反應模式其實只會讓台灣的知名品牌商品錯失進軍大陸網購市場的機會,真正受損的是台灣而未必是京東商城。

而更關鍵的是,當台灣祭起各種法令規範,不但未必堵得住OTT、網路電商的侵門踏戶,接踵而來的物聯網大爆發時代,在能否有效規範和勇敢加入全新賽局之間,如何兼籌並顧,給台灣的悶經濟找出一條生路。我們即使無法寄望於當下的看守政府,未來的林全新內閣的確沒有蜜月期,如何因應、如何布局,大家都在等著看!

工商時報【主筆室】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社論-平議法律規範與物聯網賽局的競合關係-215005656--企業貸款f房屋貸款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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