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遏止違建新措施新建物買賣應附證明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依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自104年9月1日起所核發使用執照的新建物,未來房屋所有權人因買賣、交換、贈與及信託行為,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的「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

為鼓勵民眾自主委請建築師檢查,台北市府對於民眾所有權移轉時,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所需費用,補助每戶最高3,000元,以免增加民眾的負擔及額外費用支出。



新聞來源https負債整合://tw.news.yahoo.com/北市遏止違建新措施-新建物買賣應附證明-00531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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